日期: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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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专利已成为企业和个人保护创新成果、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武器。从核心技术到产品外观,从申请流程到维权策略,了解专利的方方面面对于每一个创新主体都至关重要。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索专利的奥秘,为你在创新道路上保驾护航。
专利,即专利权,是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其本质是以公开换保护,通过向公众公开技术方案,换取在一定期限内的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未经授权的使用和侵权。
专利具有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三大特征。独占性意味着发明成果是专利权人的财产,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实施;时间性表明发明成果只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受法律保护,期限届满或专利权丧失后,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地域性则指一项发明在哪个国家获得专利,就在哪个国家受到法律保护。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类。发明专利针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的新技术方案,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实用新型专利侧重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实用新技术方案,研发成本和周期相对较低;外观设计专利则关注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形状、图案、色彩等的美观新设计,保护产品的外观特色。
对申请主体自身而言,申请专利能够有效保护自身的发明创造成果,防止被他人抄袭和侵权,确保创新投入得到回报;对社会而言,创新技术通过专利申请公开,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推动行业整体发展,使更多人受益于创新成果。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个人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组织。个人申请者可以是独立研发的创新者,组织申请者则包括各类企业、科研机构等,能够为创新提供更全面的资源支持和法律保障。
申请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是不同的人。申请人是权利的拥有者,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便利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但可以是申请人),且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须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或者集体。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单位可依法处置相关权利,促进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实现创新成果的价值最大化。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且未有相同申请在先;创造性要求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则指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外观设计专利需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申请日前公开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因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开,不丧失新颖性:在国家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下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科学发现、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及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起标识作用的设计等,不授予专利权。但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规定授予专利权。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需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以及简要说明。
申请专利的费用包括官费和代理费(如委托代理机构),官费涵盖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等,具体缴费项目及金额可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公示》。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若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日的确定对于专利的优先权和保护期限具有重要意义,是专利审查和保护的起始点。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先后分别提出申请,且符合授予专利权其他条件的,专利权授予在先申请的人。在先申请授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未答复或经陈述意见、修改后仍被认定为同样的发明创造的,该在后申请将被驳回。
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同一日分别提出申请,且符合授予专利权其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未答复或协商不成,以及经陈述意见或修改后仍被认定为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对两份申请均予以驳回。
专利的国际申请常用方式包括通过巴黎公约申请和PCT申请。巴黎公约申请依据优先权原则,申请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按不同国家要求准备申请文件并递交专利申请。
PCT申请是基于专利合作条约,提交一件国际专利申请,可同时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寻求对其发明的保护,并享有优先权,简化了国际专利申请流程,扩大了保护范围。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专利权,颁发证书并登记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授予相应专利权,颁发证书并登记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请求复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专利被授予权利后,需缴纳年费维持专利有效。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原为10年,2021年6月1日后延长至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为创新主体提供不同期限的法律保护。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因未按规定交纳年费、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等原因专利权失效。专利权终止后,相关发明创造进入公共领域,可被公众自由使用,但需注意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等行为。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许可,不得实施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确保专利权人的市场独占权和经济利益。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包括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文件、缴纳费用、形式审查、受理通知、答辩、审理和作出审查决定等环节,是维护专利法律秩序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机制。
假冒专利行为包括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终止后继续标注,销售上述产品,虚假宣传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设计为专利技术或设计,伪造或变造专利证书、文件等,以及其他使公众混淆的行为。假冒专利的,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专利管理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但专利产品或依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销售等行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做好制造、使用准备并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行为;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为自身需要使用专利的行为;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专利的行为;为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断依据全面覆盖原则或等同原则,外观设计专利则以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综合判断。专利权人在确定专利被侵权后,应自行处理或请求有关机构处理,收集侵权者情况、侵权事实、损害赔偿等证据,做好侵权对比分析,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协商谈判、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等纠纷处理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被起诉或投诉专利侵权时,应先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检索涉案专利,分析保护范围并与自身产品做技术特征或设计特征比对,判断侵权可能性;再自行或委托判断涉案专利的稳定性,通过检索或申请专利权评价报告,判断是否存在无效可能性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根据前期结果做好协商或应诉准备,侵权可能性大的可停止侵权行为、积极协商,认为不侵权的做好举证抗辩工作;同时在产品开发时注意规避开发,做好创新开发工作,避免再次陷入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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